客户服务

1.投保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的保险条款,全面理解所要投保的产品,尤其是保险责任、免除保险人责任、犹豫期、合同解除等条款的规定,并根据您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分期支付保险费的,选择适合的交费期限和交费金额,无法持续支付保险费可能导致合同效力中止或保险合同解除。
2.本投保书将作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您的个人、地址、电话等信息将作为计算保险费、核保、寄送保险合同、新单回访等服务的重要依据,请您用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填写本投保书各项内容,并由投保人、被保险人/监护人亲笔签名确认。
3.建议您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以便本公司为您提供新单回访等服务,如果您的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请及时至本公司办理更正手续(业务咨询可拨打农银人寿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81、4007795581)。
4.未经您的同意,本公司不会将您的信息用于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的销售活动。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投保人应就本公司投保书、问卷、体检报告书等资料的填写项目,提出的询问内容完整、如实、详细地进行填写、回答。否则,可能影响是否承保、承保条件、合同效力等,且本公司有权依法解除保险合同。
6.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具有保险利益,若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产品,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否则合同无效。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不受此款规定限制,但是其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7.在审核投保申请过程中本公司可能会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进行体检、生存调查或补充其他资料,可能会做出增加保险费、减少保险金额、特别约定、延期或拒绝承保的决定。
8.本公司同意承保且您已经支付了足额首期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才能生效;合同成立日及生效日以保险合同所载日期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