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投保人M先生于2022年3月投保某保险公司重大疾病保险,保额30万元。2023年续期交费日前M先生认为自己正值壮年,身体健康,不愿意交纳续期保费,便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经续期工作人员多次耐心沟通,并详细解释保险条款及相关责任,最终M先生在保单宽限期内交纳续期保费。
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6月20日,M先生触电身故。保险公司接到M先生家人报案后快速处理,积极协助受益人收集理赔资料。7月6日,受益人提交完整的理赔资料,7日7日,保险公司完成理赔手续,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
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农银人寿温馨提示,保险消费者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交费时间支付保险费,若在宽限期届满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自宽限期届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