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顶层设计,全面规范销售行为
2023年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谁能销售保险产品、怎么销售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各自要履行哪些义务。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销售中和销售后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属于保险销售行为监管的顶层设计。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售前、售中、售后全周期行为管控
划定分级、公平竞争
在保险销售前阶段,要进行保险产品风险分级和销售人员资质分级,做到按级销售。保险销售宣传要坚持“十不得”原则。
行为管理、适当销售
在保险销售中阶段,要充分了解客户并“按需销售”,对超出客户能力和需求的,要建议终止投保。强调销售人员不得代签代领,不得强制搭售、默认勾选等。
穿透到底、向上追责
在保险销售后阶段,销售人员离职后,不得怂恿客户退保,并在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合同中作出书面承诺。销售人员违规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