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欢迎您! 团体用户注册 团体用户登录 信息披露 人才招聘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95581或4007795581

小保话消保 |您应该了解的“保险销售行为”

  监管顶层设计,全面规范销售行为

  2023年9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谁能销售保险产品、怎么销售保险产品、保险机构和保险消费者在保险销售过程中各自要履行哪些义务。将保险销售行为分为保险销售前、销售中和销售后三个阶段,区分不同阶段特点,分别加以规制,属于保险销售行为监管的顶层设计。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售前、售中、售后全周期行为管控

  划定分级、公平竞争

  在保险销售前阶段,要进行保险产品风险分级和销售人员资质分级,做到按级销售。保险销售宣传要坚持“十不得”原则。

  行为管理、适当销售

  在保险销售中阶段,要充分了解客户并“按需销售”,对超出客户能力和需求的,要建议终止投保。强调销售人员不得代签代领,不得强制搭售、默认勾选等。

  穿透到底、向上追责

  在保险销售后阶段,销售人员离职后,不得怂恿客户退保,并在保险公司与销售人员签订的合同中作出书面承诺。销售人员违规的,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关于我们信息披露加入我们联系我们版权声明隐私声明

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或摘编,违者必究!本网站已支持IPv6

京ICP备16005981号-2 京公网安备110401500020号 Copyright ABC Life Insurance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