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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微刊》非法集资要远离,高利诱惑不轻信

一、非法集资的定义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7 号)(简称“处置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管理办法(试行)》(银保监发〔2020〕20号) 第十条:银行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使用银行保险机构重要空白凭证、印章、营业场所等,套取银行保险机构信用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以及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虚构保险合同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已由公安、司法、监察等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按照业内案件管理。

二、保险业非法集资主要类型及表现形式。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主要形式和手段概括为三种类型:

1.主导型案件。犯罪分子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在原有保险产品基础上承诺额外利益,或者与消费者签订“代客理财协议”,吸收资金;犯罪分子出具假保单,并在自购收据或公司作废收据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甚至直接出具白条骗取资金。

2.参与型案件。保险从业人员同时推介保险产品与非保险金融产品,混淆两种产品性质;保险从业人员承诺非保险金融产品以保险公司信誉为担保,保本且收益率较高;诱导保险消费者退保或进行保单质押,获取现金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

3.被利用型案件。不法机构谎称与保险公司联合,虚构保险理财产品对外售卖,进行非法集资;将投保的险种偷换概念或夸大保险责任,宣称投资项目(财产)或资金安全由保险公司保障,进行非法集资;伪造保险协议,对外谎称保险公司为投资人提供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同时以高息为诱饵开展P2P业务。

三、非法集资涉及主体

1.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

2.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

3.非法集资受害人。

四、集资的主要法律后果

1.刑事责任

按照刑法规定,非法集资主要涉及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第192条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而集资诈骗的行为人主观上则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资金的目的。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或者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第三人应当依法被追缴的情形。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①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②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③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④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⑤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2.行政责任

1)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 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民事责任

1)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应当向集资参与人清退集资资金。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受到行政处罚的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由有关部门建立信用记录,按照规定将其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2)非法集资受害人。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因此,参与者的损失最后能追回多少,只能根据投资者的损失和实际挽回损失的多少来具体判断。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从非法集资中获取经济利益;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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