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过程中要尽量做到“三查、两配合”,即通过保险公司网站、客户热线或银保监会、行业协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单证,配合做好转账缴费、配合做好回访。
具体包括:
1.营销人员应向客户宣传官网、客户服务电话等正规服务渠道,告知购买和查询保单的途径和方法。
2.营销人员应向客户说明,销售保单过程中出具的合法单据,都可以通过公司柜面、客服电话、网站或APP查询。
3.公众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受先返息等诱饵。
4.公众及时举报涉嫌非法集资行为。
5.提示社会公众,以下七种情形务必提高警惕 。
(1)所许诺的投资收益率畸高,尤其是许诺“静态”“动态”收益等回报方式。
(2)电话推介、设立大量分支机构推介“投资项目”;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群密集、流动场所和金融机构办公场所附近发放“理财产品”广告;频繁招揽老年人投资,尤其以公开讲座、聚会、馈赠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加入 。
(3)以“虚拟货币”“资金互助”及境外股权、期权、期货、能源、矿产、外汇、贵金属等投资、交易为头吸引投资,投资金额不限且许诺固定回报;声称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但并不办理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4)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人员使用虚假身份注册,经营或有不良信用记录、网上负面信息。
(5)公司注册地、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在境外或高管系外籍人员的公司,以公开讲座、演讲等方式吸引投资。
(6)以各种“山寨”荣誉称号和所谓的名人、专家做广告宣传,以及以大型集会、庆典等方式宣传、推介“投资项目”。
(7)声称与银行“战略合作”或者声称群众的资金由银行托管、监管,但实际上仅仅是在银行开立有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