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银人寿与农业银行重大关联交易
的信息披露公告
我公司将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农业银行”)在2022年度开展保险业务及保险代理销售业务。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相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 交易对手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7月先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截至2020年12月末,农业银行总资产为27205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及经各监督管理部门或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农业银行为我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认定其为我公司关联方。
二、 关联交易类型及交易标的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2022年将与农业银行开展保险业务及保险代理业务,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7亿元,具体为:
保险业务:2022年,公司预计为农业银行及其下属各级机构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交易金额不超过3亿元。
保险代理业务:2022年由农业银行代理销售银保、团险等保险产品,代理手续费由分公司与当地农业银行分行根据市场手续费标准协商确定,预计年度代理销售保险产品手续费合计不超过14亿元。
三、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保险业务是指公司为农业银行及其下属各级机构提供员工福利保险。代理保险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境内分支机构接受农银人寿委托,在农银人寿授权范围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收取代理手续费。以上业务属于正常保险业务,符合监管有关规定,定价具有市场可比性,手续费率合理,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 交易决策及审议情况
此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过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可,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交易的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五、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