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2号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2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鄂银保监罚决字〔2022〕14号)的内容予以披露。
经查,湖北分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借意险业务事项的行为,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湖北分公司处以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彭利军给予警告并处3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查前锋给予警告并处1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农银人寿临时信息披露报告2022年2号
2022-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