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020年11月10日,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会议应到股东7名,实到股东7名,代表公司100%的股份。出席会议的股东一致认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9,916,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履职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9,916,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监事履职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949,916,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特此决议









